目的 比较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和200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差异,探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特点,为新一轮省级医保目录调整提供参考。方法 分别从治疗分类、药品名称、剂型和支付范围4个方面,采用Excel 2016对两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纳入的药品进行比对分析。结果 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包括调进调出、修改支付范围、调整药品分类和编码等。新增339个品种,其中西药133个品种,增幅约11.4%,中成药206个品种,增幅约20.0%,此外,149个品种新增剂型。新增品种及剂型主要集中在治疗高血压及糖尿病等慢病、肿瘤等重大疾病的药物,创新药以及儿童用药。结论 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体现了“补缺、选优、支持创新、鼓励竞争”的政策思路。同时,其治疗分类、药物名称及编码更加科学合理。
Objective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adjustment of provincial health insurance directory by comparing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2017 and 2009 edition of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Directory(NHID) and explor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NHID adjustment. Methods The Excel 2016 was used to carry out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drugs included in the two editions of NHID from the 4 aspects such as classification,drug name,dosage form and payment range. Results The adjustments of NHID in 2017 include drug variety,payment range,drug 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A total of 339 drugs were added,of which 133 were chemical drugs with a growth rate of 11.4%,and 206 wer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with a growth rate of 20.0%.In addition,dosage form was added in 149 drug varieties.The adjustment mainly focuses on chronic diseases such as hypertension and diabetes,serious diseases such as cancer,innovative drugs,and pediatric drugs. Conclusion The adjustment of 2017 edition of NHID embodied the policy thinking of "filling,selecting,supporting innovation and encouraging competition".Moreover,the drug classification,name and coding are more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医保药品目录是参保人用药的基本政策标准。2011 年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药品目录长期未调整导致参保人员目录外药品费用负担较重、与临床用药需求脱节、创新药品无法进入目录等问题逐步显现,迫切要求调整发布新版药品目录。
2017年2 月23 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 号),这是我国医保药品目录第4 次调整。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各省(区、市)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发布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的数量(含调入、调出、调整限定支付范围)不得超过国家乙类药品数量的15%。在此背景下,笔者将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与200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进行比对分析,探求医保目录调整特点,为新一轮省级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提供参考。
分别从治疗分类、药品名称、剂型和支付范围4个方面对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和2009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进行比对,各数据采用Excel表录入并进行分析。
根据药理学特点和临床用途,200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西药共分为23个治疗大类,107个亚类;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对此进行了大幅调整,删除了2009年版根据药理特点进行的分类,例如解热镇痛药及非甾体抗炎药、镇痛药物、治疗精神障碍药物等,最终将西药分为14个治疗大类,84个亚类,见
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有2 535个品种,包括西药1 297个,中成药1 238个(含民族药88个)。与2009年版比较,共增加了339个品种,增幅约为15.4%。从西药来看,2017年版《药品目录》增加133个品种,增幅约11.4%,其中甲类品种53个,乙类品种80个,与市场预期也基本相符。从中药来看,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增加品种206个,主要以乙类品种为主,增幅约为20.0%,其中民族药增幅为95.0%,这体现了国家对中成药和民族药的重视与扶持。此外,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还增设了拟谈判目录,共有45 个品种。
西药部分新增品种中心血管、消化代谢、血液和造血器官用药的数量明显高于其他,共占了38.1%。此外,肿瘤及免疫调节,全身用抗感染、神经系统,肌肉-骨骼系统用药也有较多药物入选,此次调整主要集中在大病、特病和慢病用药上,解决临床需求,具体见
中药部分新增品种中3个为注射液,分别为舒肝宁、瓜蒌皮、益母草注射液。新增品种最多为民族药43个,清热剂、祛痰剂和祛湿剂21个,其次为骨伤科用药、外科用药、化痰止咳平喘剂、妇科用药和耳鼻喉科用药,增加品种均在10个以上,见
西药部分新增剂型的品种有89个,其中神经系统、消化道和代谢以及呼吸系统新增剂型品种位居前位,具体分布见
西药部分,大部分药品放宽了支付范围,包括取消限工伤保险、限生育保险、限二线用药等。200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有20个品种限工伤保险,4个品种限生育保险;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限工伤保险品种减少到5个,限生育保险品种减少到3个。2009年版限二线用药品种42个,其中25个品种在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取消了限二线用药,以肿瘤科用药居多,包括化疗药物白消安、多西他赛、奈达铂和长春碱,5-羟色胺3受体拮抗药昂丹司琼、格拉司琼和托烷司琼。此外,部分品种取消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限制。对少部分药品提高了支付标准,如头孢哌酮舒巴坦从无限制到限重症感染,拉氧头孢和氨曲南从无限制到限有药敏试验证据等。中药部分,对大部分药品放宽支付范围,包括53个乙类品种调整为甲类;91个品种取消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限制;8个品种取消限儿童。然而,中药注射剂的支付范围不但没有放宽,反而更为严格,见
我国2000 年公布的第一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包括中成药品种415 个和化学药品种725 个;2004 年以及2009年分别对《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进行调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这两次调整仅单纯增加了药品数量,扩大了目录范围,而非“有增加、有退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国外经验和专家调研表明,300~400 种药品即可满足临床基本用药需求。而我国200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西药和中成药品种共2 196个,这其中不乏临床价值低、不符合药物经济学评价的药品[3]。本次医保目录调整实行了“有进有出的动态机制”,根据我国疾病谱的改变以及临床对药品的需求,主要对重大疾病、慢病等治疗药物进行扩容,同时淘汰了部分临床价值低、经济性差的药品。
根据中国疾病谱的发展状况,心血管疾病和内分泌疾病是发病率和病死率均迅速上升的病种[4]。心血管系统最主要的疾病是高血压、高脂血症、冠心病等,这次医保抗高血压药新增的种类最多,占心血管用药新增品种的70%。内分泌系统用药新增8个品种,全部为治疗糖尿病药物,5个二肽基肽酶4(dipeptidyl peptidase 4,DPP-4)抑制剂全部纳入了医保范畴。除了胰高血糖素样肽-1类似物(glucagon-like peptide-1,GLP-1)及DPP-4复方制剂,几乎所有重要的糖尿病药物都已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同时可以看出在对胰岛素的分类中,2017年版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由按照产品的年代(动物源、重组人、类似物)改为按照起效时间进行分类,同时还细化了每一项的内容,比200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分类更加细化,同时还采用了国际统一的药物编码,更加科学合理。
抗肿瘤方面,新增4个非常昂贵的靶向药物,分别是埃克替尼、达沙替尼、吉非替尼和伊马替尼。这些药物主要治疗肺癌、白血病等。其他新增的培美曲塞、地西他滨、托泊替康、斑蝥酸钠维生素B6、伊达比星也是治疗肺癌、胃癌、肝癌等肿瘤药物。根据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年发布的肿瘤流行病学数据,这些药物报销可以让每年受益患者人群至少达百万例[5]。此外,45个拟谈判药品近一半为肿瘤靶向药物,涵盖了白血病、肺癌、胃癌、结直肠癌等常见肿瘤,其他为心脑血管疾病、罕见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用药。
我国医保药品目录的遴选,对新药设定了2年临床使用时限的门槛。而本应2年更新一次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从2004年以后,仅在2009年更新过1次,期间大部分国产新药没有入选到《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其法定的行政保护期也在等待中流失,这对新药研发的企业是极大的打击[8-9]。2015 年2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临床疗效确切、有重大创新价值但价格昂贵的药品引入药品价格谈判机制”。近年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以及江苏、浙江、江西等地对医保谈判制度的探索,都为完善我国创新药物医保准入制度奠定了基础[10]。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将2009年后上市的新药作为重点评审对象,并对其中的创新药进一步倾斜,这体现了国家对新药研发的支持和鼓励。2008年至2016年上半年我国批准的创新化药和生物制品中,绝大部分都被纳入了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或谈判药品范围,例如替诺福韦、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个药品均经专家评审纳入了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另外,采取逐一谈判、逐一进入目录的方式,可大大缩短创新药物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周期。
中药是中国特有的传统药,为广大人民群众防病、治病和健康保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和规章去保护、扶持和发展中药,推动了中医药教育、科研以及产业等方面的发展[11]。2002年,政府发布《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2010》,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中药产业[12];2011年,国务院发布《中医药发展“十二五” 规划》,随后中医药战略地位显著提升[13];2016年,国务院发布《中医药发展“十三五” 规划》,要求有关部门紧紧抓住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机遇,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14]。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同样体现了国家对中医药产业的支持与重视,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西药与中成药占比分别达到51%和49%,基本持平。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门组织了少数民族医药专家对蒙古族、藏族等民族的传统药进行评审,新增民族药43个,增幅达95%,比例明显高于其他药品。当前,中药发展站在更高的历史起点上,同时也面临巨大的挑战。
中药注射剂由于成分复杂、质量标准不严格、制备工艺过于简单、上市后再评价研究不足、以及违背中医辨证论治原则滥用等问题,其安全性已经受到严重的质疑[15]。为此,政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保证其安全合理用药。2006年,鱼腥草静脉注射导致临床变态反应等多种严重不良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停止了鱼腥草系列注射液的使用[16];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通知》[17];2012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拟淘汰11 种中药注射剂[18];2015年吉林省开展中药注射剂生产专项整治行动[19]。
目前中药注射剂在基层西医处方使用所占比例很大,西医因缺乏中医辨证施治的相关理论基础,使用中药注射剂时,容易发生对病不对证的情况,很容易导致药品不良事件。为此,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限制了绝大部分中药注射剂的基层用药,将其限定在监管相对规范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例如双黄连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莲必治注射液、热毒宁注射液、喜炎平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痰热清注射液等,绝大部分为清热解毒、心脑血管中药注射剂和部分辅助用药,基层用量将大幅减少。随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中外媒体发布的2017 年第一项重点推进的工作就是“要启动中药注射剂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再评价工作”,正式传递了中药注射剂再评价将成为下一阶段的攻艰任务的信息。
医保直面医疗机构和患者,应该在“医”“患”之间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反映患者需求,约束医疗机构行为;但医保以往大多扮演付费者的角色,其作用仅停留在报销医疗费用上,对患者的需求反应不敏锐,对医疗部门的约束也往往不足。谈判目录的增设,不但体现了保障重特大疾病患者用药的考量,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突出了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更体现了今后医保管理方向和角色的转变——订制服务,从被动的付费者转变为主动的投资者,走向战略性购买。
2009 年之前的目录调整,基本上以专家的评议作为主体评价手段;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评审过程中,对于大数据的应用更加全面深入。本次评审主要以循证为基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年从全国抽调60万例住院患者的住院用药数据,和550万例参保门诊患者的门诊用药数据,通过这些数据详细分析目录外产品的使用频次、次均费用等各方面指标,为这次药品目录评审提供了技术支持,也降低了人为操作因素。在大数据起到重要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家评议遴选的作用,由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近4 000名临床医生、药师以及医保管理专家通过多轮评审,确定最终的目录名单。形成了一套科学的决策机制,加强了医保目录的公正性与科学性。
2017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体现了“补缺、选优、支持创新、鼓励竞争”的政策思路,对儿童药、创新药、慢病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和民族药予以重点考虑和支持。同时还采用了国际统一的药物编码,更加科学合理。但是相比于发达国家的医保模式,我国医保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我国的药物经济学研究起步较晚,理论和实践水平较低,国家在制定《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时尚未充分得到药物经济学评价的支持;而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早在20世纪90年代已经将药物经济学评价引入药品报销制度,一般来说,药品被判断为具有可接受的成本效果,才能以一定的价格被推荐列入目录[20-21]。第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出机制不够完善,《2009 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办法规定应删除的药品;循证医学证明无效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不符合药物经济学评价的药品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难以支付的药品,予以调出”,但至今未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不仅关系着人民的健康福利,对医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及我国医药产业的结构调整都具有深远意义。因此,《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需要各方努力,积极配合,创新政策,探索机制,完善程序。高效有序地推动创新药品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促进我国医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