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调查非计划妊娠女性的用药情况,为育龄期女性合理使用潜在生殖毒性药物提供参考。方法 回顾性调查2014年10月8日—2017年12月31日药物咨询非计划妊娠女性的一般资料和用药资料,使用Excel进行数据统计。结果 非计划妊娠女性的用药时间主要集中在孕0~4周(432例,32.26%)和>4~8周(411例,30.69%)。药物咨询内容主要为药物对胎儿的影响(1173例,87.60%)。药物对胎儿影响咨询例次排序居前3位分别为抗感染药物(332例,28.30%)、中药(259例,22.08%)和避孕药(97例,8.27%)。结论 咨询药师应不断提高自身水平,对育龄期女性用药咨询问题进行正确的指导,以利于患者做出适宜的选择。
调查显示有26.8%女性在非计划状态下妊娠,而且计划与非计划妊娠女性环境危险因素暴露差异分析显示二者服用可疑致畸药物的差异最大[1]。所以,对育龄期女性用药进行调查,并对服用有潜在生殖毒性药物的育龄期女性进行用药指导显得尤为重要。笔者通过调查2014年10月8日—2017年12月31日来我院药物咨询中心进行药物咨询的1339例非计划妊娠女性用药情况,旨在了解育龄期女性常用药物的分布,并对咨询频次较高的药物和问题进行汇总分析,为解答非计划妊娠女性用药咨询提供参考。
资料来源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团结湖院区用药咨询中心药物咨询记录。
从我院团结湖院区2014年10月8日—2017年12月31日8832例药物咨询记录中筛选出非计划妊娠患者咨询记录共计1339例。提取患者一般资料和用药资料。一般资料包括患者末次月经、月经周期、孕周、生育史、咨询日期等。用药资料包括药品名称、用药起止时间、用药方法、用药原因等。使用《新编药物学》第17版对药物进行分类,使用Excel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1339例非计划妊娠患者用药时间主要集中在妊娠8周前,比例为69.01%,其中15.31%患者因不能准确提供末次月经日期或服药时间不能推算其服药的具体孕周。用药咨询时间主要集中在妊娠>4~8周,比例60.27%,见
文献[2]报道一般患者的用药咨询内容主要以药物用法用量为主,占51.1%,药物不良反应方面的咨询仅为1.2%。而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主要和服药的孕周、所服用药物的性质、服药的剂量等相关,所以评估药物对胎儿的安全性应充分考虑妊娠期的生理学和药动学特点[3]。在国际上有一种公认的“全或无”理论[4],这种理论认为孕4周(即从末次月经算起至孕28 d)内,有害物质对胎儿的影响只有两种结果,即受到影响而自然流产,或没有受到影响而自然生长下去。99%药物符合这种理论,所以如果患者在孕前至孕4周服用没有明确致畸报道且不在体内蓄积的药物,可建议患者继续妊娠观察,按时孕检,妊娠过程中不刻意保胎治疗。由
3.3.1 抗感染药物 由
3.3.2 中药 多数患者认为中药源于动、植物,与西药相比对胎儿的安全性应该更高,其实不尽然。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一些中药对胚胎具有致死、致畸性[8]。但是,这些生殖毒性的研究多局限于动物研究,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中药对人类胚胎毒性的登记报告系统,很多中药对人类胚胎的影响并不明确。所以对于咨询中药对胎儿影响的妊娠期女性,目前可供参考的资料有限,笔者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给予患者建议。所服用的中药不含《临床用药须知》妊娠期禁用成分的,建议患者加强孕检,顺其自然孕育,不刻意保胎治疗。而服用含有禁用成分的,建议其进一步咨询相关中医专家,依据其临床经验来给予更适宜的建议。
3.3.3 避孕药 由
3.3.4 疫苗 疫苗在非计划妊娠患者中咨询占比较小,但医务人员咨询相对较多。
由上述调查分析显示,非计划妊娠患者用药咨询最关注的问题就是药物对胎儿的安全性。作为专业的临床药学人员,应本着科学的原则,从患者用药的孕周、使用药物的性质、药物使用的剂量和疗程,结合目前医学临床实践高级别的证据,综合评估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并把评估结果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客观呈现给患者,以便于患者做出正确选择,同时要积极主动指导临床医务人员注重育龄期妇女科学用药。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